宜良县法院开展“阳光庭审”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15 11:46:05作者:宜良县法院来源:
12月8日,宜良县法院携案组织巡回法庭到古城法庭开展“阳光庭审”活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某某诉被告昆明某某电子有限公司、陈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张某某因锅炉爆炸全身大面积烧(烫)伤,张某某提出100余万元赔偿请求,庭审过程中,法官主持双方人进行调解,晓以利害,终促成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昆明某某电子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张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5万元。一起争执较大的大额赔偿案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宜良县法院 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