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好事》第2期(2015年度)
发布时间:2015-06-08 08:40:10作者:宜良县政法委来源:宜良长安网
5月20日,宜良县法院收到了一面“热心为民,情暖人心”的锦旗。2007年6月28日,广西范晓梅丈夫盘有明因交通事故死亡,宜良县法院判决被告丁某赔偿范晓梅各项损失共计258841元,被告新疆哈密市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下称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执行过程中,被告丁某下落不明,物流公司处于歇业状态,县法院委托新疆、黑龙江当地法院查找执行线索无果。但县法院并没有因为双方当事人均属外地人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止执行,一方面派人到新疆、黑龙江两地调查两被执行人财产;另一方面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经多部门共同努力,为申请执行人争取到了救助金直接汇给申请执行人范晓梅,既为其解决了实际困难,又避免了其到宜良领取救助金的往返负担。范晓梅收到救助金后,给县法院打来电话,并寄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宜良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