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 日,宜良县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旁听何得宽等16人诉云南宜字玛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的公开审理,宜良电视台派记者全程采访,定期在电视台播放庭审实况。原告方曾在被告公司从事劳动,2014年3月起陆续离职,由于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被告也未为原告缴纳过相关保险。2015年5月,原告方向昆明市仲裁院申请仲裁裁决,要求被告缴纳养老保险赔偿金260198.4元,支付失业保险赔偿金24456元,冲裁院裁决支持第二项请求,驳回第一项请求,双方均不服仲裁,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宜良县法院认为,用工企业不愿为职工缴纳相关保险金,是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问题,务工人员又不懂该如何维权,将该案例作为典型案例组织开展“阳光庭审”,通过案件审理,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引导外出务工人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达到预防和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目的。(宜良县法院 邝春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