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党总支通过“两学一做”活动,强化“党员活动日”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明确机关支部每月第二周周二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律师联合支部每月第二周周五为党员固定活动日,老干部支部党员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二是明确活动内容。围绕议政议事、推进工作、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为民服务、交纳党费等六个方面确定活动日主题。三是制定活动计划表。将全年的“党员固定活动日”安排计划、内容细化列表上墙,让每一名党员提前安排工作,准时参加活动。四是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收缴当月党费,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五是加强督导,完善活动台账资料。各支部将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度开展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宜良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