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县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徐亮为全县100余名新一届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讲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课。徐主任结合近年来县检察院以及周边县检察院查处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向村(社区)参训人员讲解村干部职务犯罪类型以及危害,深入分析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提出自我预防建议,系统阐述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涉及乡村职务犯罪的相关罪名,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村(社区)两委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大家自觉讲规矩、守规矩,慎用微权、依法用权。大家一致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村民自治法,增强村务、政务、财务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宜良县检察院 旷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