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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检察院被授予省级档案工作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6-08-13 16:44:36作者:宜良县检察院来源:宜良长安网

    8月4日,县检察院被云南省档案局授予“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称号。2016年以来, 县检察院将创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时限,强化检查监督,稳步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集中抽调20人历时2个月整理1955至2015年档案27229卷,录入档案条目198962条,实现档案管理计算机检索现有室藏各类档案目录的目标。完善了《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机关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案制度》、《档案利用管理制度》等16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使档案工作规范管理常态化,经考核组考核得分97分。(宜良县检察院 陈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