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云南恒阳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文友将一面“履行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县检察院, 感谢县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2016年3月,县检察院受理了云南恒阳实业有限公司与戴连生运输合同纠纷、云南恒阳实业有限公司与弥勒蜂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两案。经调查核实,发现戴连生捏造与云南恒阳实业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和运输合同的事实,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骗取县法院民事判决书。县检察院认为戴连生的行为严重妨碍了司法秩序,侵犯了云南恒阳实业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向县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被县法院采纳提起再审后,作出撤销原判决、驳回原告起诉的裁定。为云南恒阳实业有限公司挽回了1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出现了当事人送锦旗的情景。(宜良县检察院 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