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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
发布时间:2016-12-20 08:53:46作者:宜良县法院来源:宜良长安网

    近日,县法院执行局在当地综合执法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强制被执行人将承包到期的鱼塘及土地、建筑物退还申请执行人。2003年3月7日,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阳宗镇新街村委会海晏村李某、沈某承包村上的鱼塘及附属设施,合同期满李、沈拒绝将鱼塘等归还村集体。村小组将李、沈二人告上法庭,县法院判决李、沈归还村集体鱼塘等,李、沈二人拒绝履行判决义务。县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雇请挖掘机挖堤放水和清理鱼塘周边附属物,将塘内鲜鱼交被执行人自行处理。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两名家属冲击警戒线、袭击执法法警,其中1人被处予2000元罚款。受到村小组及村民的好评。法院“执行攻坚月”活动,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具体行动。任何藐视法律权威的单位和个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宜良县法院 邝春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