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文新闻

检察官老罗的使命--我在基层做信访检察官老罗的故事
发布时间:2017-09-17 20:35:29作者:宜良县检察院来源:宜良长安网

    老罗是宜良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中共党员,他叫罗坤生,今年55岁,从事检察工作30年,在多个岗位历练,虽经岁月的打磨,老罗仍然还是那颗“长青树”。自2006年以来,他一直在控告申诉检察科兢兢业业、默默无闻的工作,只要来过宜良县人民检察院的来访群众都知道老罗。今天小编跟你叙说关于老罗的一段控申情结,用老罗的话说就是使命。老罗因工作突出曾多次被评选为市级优秀接待员、县级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控告申诉检察科是检察院的窗口部门,负责接待信访群众、初核举报线索、刑事被害人救助、受理刑事申诉等工作,其中最繁重的工作,当属接待来访人员,检察官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具备沟通、协调等综合能力,可谓是对检察官的多重考验。据统计,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每年至少100余次接访量,多的时候每天四、五次,少的时候一星期至少两次。有的来访人员由于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不了解以及对公检法机关工作和行政执法单位职能职责不清楚而来访,有时为了把一个上访人员的来访问题阐释清楚,需要一个上午多次反复进行解答;有的来访犯者心中带着积怨不满而来。老罗每次都是不厌其烦地耐心、细致地帮助来访群众解释,直到他们清楚、满意为止。这些仅仅是老罗日常工作之一。     

    老罗的强项在于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聊到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老罗的话匣子打开就关不上了。1995年7月31日原宜良县粮油贸易总公司古城公司耿家营经营部出纳员薛某因不服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涉嫌贪污一案的免予起诉决定向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复查后维持宜良县人民检察院的免予起诉决定。由于薛某对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复查决定仍然不服,2001年12月16日又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复查后,于2006年6月14日维持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免予起诉决定。2008年3月24日薛某到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口头反映:1994年因贪污被县检察院免予起诉后,被县粮食局开除工职。现已意识到自身错误,也不再申诉,只要求恢复工职,以帮助解决今后的生活问题。老罗接待了她,受理了该起申诉案并认真开展阅卷,跋山涉水重新调查核实当时的证人,均没有找到任何新证据。薛某不服并向最高检提请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1月20日对薛某一案进行了回复,认为原免予起诉决定和复查决定并无不当,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此后薛某便多次到检察院缠访,多次从上午一直待到晚上十点,不吃工作人员为她准备的饭菜,也不允许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去吃饭,老罗一直陪着开导她,并劝解她进行营养补充。有一次,送走薛某的后,老罗高血压病犯,第二天到医院检查为高压220。直到2012年12月25在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共同努力后薛某终于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县信访局还与薛某签订了上访救助协议,帮助薛某解决了养老的问题,至此长达17年之久的上访案得到了成功化解。
   薛某申诉案的成功化解,老罗付出了太多太多,在接待的同时还报送各项部门领导相关材料、各种表格多达70余份,这起上访案难度之大、耗时之久,让人不得不对老罗以及控申科的工作人员们感到钦佩。老罗因为长期日夜兼顾梳理案件、接待来访人员经常突发高血压,现在他办公室常备降压药,身体大不如从前,但是当提起接待受访群众的事时他依旧神采熠熠、激情不减,始终坚守在岗位,直到现在他仍然坚持亲自接待上访群众,切身为群众利益出发,竭尽所能为群众解决问题。

   2017年8月25日,是宜良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第二天,也是检察长接待日,控申大厅来了位70高龄的老人,考虑到其年龄及身体状况,老罗觉得应该通知其家属一起陪同反映问题,以便开展工作,但是了解情况后发现老人儿子被判刑收押了,暂时联系不到其他家属,老罗看情况复杂,便主动请老人去办公室坐着闲聊,尽量稳定老人的情绪,随时询问老人的身体状况。经过长时间的沟通了解,老罗一边梳理老人反映的问题一边进行了详细解释,老罗通俗易懂的讲解,老人的心心结打开了,最终满意的回家。
这就是老罗的使命,热爱控申工作,不图名不图利,平凡中彰显一名基层检察官忠于国家、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尚品德,老罗是我们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