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巧用解纷“针”串起千条“线”,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这是基层治理工作中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
近年来,宜良县将调解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部门联动、平台构建、特色融合,积极探索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汇聚调解合力,打造调解工作定纷止争新模式,并将之落实到医疗纠纷、婚恋矛盾、交通经济赔偿纠纷和诉前调解等多个领域,让纠纷“有解”更“优解”。
架起医患互信桥梁
一直以来,医疗纠纷都是社会治理中的一道难题。扰乱医院秩序、辱骂医护人员……医疗纠纷常让各方束手无策。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孟黎波认为,医疗纠纷的根本症结在于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有医患关系,就会有医疗纠纷,从前缺少专门机构参与,调解结果很难让双方满意。”
2012年11月,宜良县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事医疗纠纷调处,县医调委遵循法治原则,堵住了医疗纠纷“闹”的门,走上了“调”的路。
今年,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更进了一步。随着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及社会发展变化,5月15日,《宜良县提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能力工作方案》施行,围绕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增强调解员运用法律、政策的水平和提升调解员调解技能等方面,建立健全医疗纠纷法治轨道处理机制。
宜良县医调委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任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引入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指导,县卫生健康局业务科室及医疗机构相关人员作为成员,负责受理、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翻开《工作方案》,医疗纠纷使用法律法规摘编、调解工作流程、调解规范等制度文件一目了然,为纠纷调解提供了法律遵循和制度指引。
“要做好医疗纠纷调解,得先把工作都落到实处。”孟黎波介绍,县医调委在辖区各个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室都设置了调解委员会,17名兼职调解员按照“交叉调解”的原则,为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提供咨询服务,负责调处辖区内发生的医疗事故(事件)损害赔偿、医疗服务合同等纠纷,协助处理医疗纠纷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如果在医院调解室调解不成功,当事人还可以到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的县调委会进行二次调解,再次调解不成功还可以通过行政调解进行调处,最后才走司法途径。”孟黎波说。
今年1月至5月,宜良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6起医疗纠纷,调解成功4起,涉及金额101.29万元;县乡医疗机构解决医疗纠纷3起,共涉及金额7800元。
开出化解纠纷良方
今年1月,宜良县匡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了派出所的一条矛盾风险提示函,“余奕婷个人调解工作室”负责人余奕婷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报案的女方向余奕婷和民警哭诉:“他一喝完酒就发疯,今天又在家里打砸,我真不知道要怎么办了。”女方和男方已共同生活近10年,两人育有一双儿女,但没有固定收入。
“考虑到男方饮酒后可能存在暴力倾向,且连续接到群众报警,经过街道综治中心的研判,我们将该起案件定为中风险等级。”余奕婷说。
第二次调解时,余奕婷召集社区民警、村委会村干部、妇联干部一起上门。“你那么年轻,天天喝酒怎么行,应该找个工作好好上班,给你的两个孩子树立好榜样。”调解现场,民警和调解员坚持法理情相结合,耐心劝解,举案例、讲事实、摆道理,让当事人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余奕婷还向女方普及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条款,鼓励她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一番劝说下,男方表示愿意悔改,不久后戒了酒,还找到了一份工作。
5月24日上午,按照中风险等级隐患一月回访两次的要求,余奕婷再次来到当事人家中回访。“多亏有你们帮忙,我们的小家庭才能开启新生活。”余奕婷在回访时,当事人拉着她连连道谢。
近年来,宜良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婚恋、家庭、邻里纠纷人民调解室,人民调解员运用专业优势,帮助当事双方缓解内心压力、疏导心理障碍、修复家庭成员情感、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及时化解婚恋、家庭、邻里三大矛盾纠纷,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今年截至5月底,宜良县共排查和受理婚姻家庭纠纷157件,调解成功155件。
护航交通保障平安
去年9月,一场交通事故给19岁的小红(化名)带来了大麻烦。
事故发生时,小红驾驶着电动车沿着马路前行,一名老人横穿马路,正好与疾驰而来的小红相撞。老人紧急送医后,小红垫付2000元住院费就离开了。
此次事故导致老人四级伤残,老人的家人要求小红支付检查和住院治疗费、后期康复费等费用,但赔偿金额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今年初,双方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找到了宜良县公安局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员杨从进。
“机动车相撞的事故比较好处理,因为车辆基本都会投保,可一旦涉及非机动车,责任难界定、赔偿难统一,如果双方争议一大就容易激化矛盾”,杨从进说。
杨从进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倾听双方诉求。老人家属算了一笔账:连上入院检查费、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伤残鉴定费等一共花了7万元,要求小红一次性赔偿;小红月薪仅2000元,难以承受这笔赔偿金,便提出分期赔偿,每月赔偿1000元。双方意见分歧大,闹了个不欢而散。
后来,杨从进主动和小红的父母取得联系,释法说理,引导双方调整心理预期。最终,小红家一次性赔偿老人5万元,顺利化解矛盾。
“调解就是要让针过得去、线过得来。”去年1月至今年5月底,杨从进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178件,经他调解的案件无一起引发投诉,守住了交通事故民事损害类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将非诉机制挺在前
宜良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以“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为牵引,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调解、司法调解四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全面压实责任、整合资源、规范流程,持续推进矛盾纠纷起底排查、联动化解、闭环处置。
今年以来,宜良县对排查出的47件中高风险隐患进行包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均得到有效管控,绝不让小纠纷发展成大矛盾。
“如果说依法审理办案只能‘治标’,那么从‘事后被动处理’向‘诉前主动调解’转变,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就是‘治本’的好方法。”宜良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孟真宇说。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纠纷与金融合同纠纷也呈现出高发态势,所涉群体广泛、争议分歧较大,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关乎社会稳定。
宜良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县物业服务纠纷、金融借款纠纷、信用卡借贷纠纷占诉前调解案件的30%左右。针对该情况,县人民法院组织辖区物业公司、金融机构、物业协会先后召开3次协调座谈会,对此类大批量案件进行集中调解。今年,宜良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8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其中,调解成功92件,调解成功率93.88%,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实现解决一个、化解一片的效果。
此外,宜良县人民法院还积极与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公证处、县总工会、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街道社区等共计30家单位对接并联合发文,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将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道路交通纠纷等案件派给以上单位调解。
同时,宜良县拓宽特邀调解员的选任渠道,今年新增“总对总”特邀调解员35名,目前共有调解员76名,强化诉源治理、推进诉前调解,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截至今年5月底,宜良县人民法院共开展诉前调解883件,调解成功727件。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宜良县在“引进来”多元解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走出去”,做实“1+4+N”调解工作体系,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交出了一份新时代“平安答卷”——今年1月至5月,全县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和刑事立案分别下降19.5%、25.9%、4.1%,实现命案、民转刑、刑转命、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个人极端案事件五个零发生。一季度在昆明市“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平安昆明考核中,宜良县排名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