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女,现年38岁,法律硕士。自2011年3月进入法院系统工作以来,李怡始终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坚持做一个心中有法治阳光的人,以女性特有的柔美和坚韧、彰显法治的温度和力量,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奉献自己全部的光和热,先后多次荣获市级“办案能手”、“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她带头学法普法,争当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法官的法律知识和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律实施的效果。为此,李怡注重从提高自身素质入手,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在她办公室柜子里放满了各类法律书籍,随手拿起一本都能看到她留下的学习标记、心得。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她还挤出有限的时间攻读并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她坚持把每一次开庭审理、每一件案件办理都当作学习的过程,做到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提高,其撰写的《涉众型金融犯罪综合治理的对策研究》一文被云南省法学会评选为云南省2020年优秀刑法论文。她主动参与制定宜良县公益林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督促涉案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310万元,并将此作为重要量刑情节。她积极投身全省“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作为北航云南创新研究院(宜良)实验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她深入到校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专题宣讲30余次,组织学生代表开展模拟法庭、参加庭审旁听10余场,覆盖全校1600余名师生,近年来该校无一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她还多次深入到所挂钩联系的耿家营乡尖山村委会,开展预防养老、电信诈骗和反邪教等专题宣讲10余场,1260余名群众从中受益。
她坚持秉公办案,争当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法官是法律的具体实践者、更是法律的守护神,可谓“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李怡坚持把公平公正作为自己办案的永恒追求,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信服。其先后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并且连续两年结案率达100%,附带民事诉讼及自诉案件调解率平均占办结案件的95%以上。她用真情做好释法明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在承办邻里、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的“小案”过程中,不简单地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组织原被告双方通过调解达成赔偿协议,争取得到法院从轻判决,较好地修复了遭到破坏的社会关系。她坚持将司法延伸到判决后,用老百姓熟悉的语言去解释,消除当事人心中不满,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她保持一身正气,争当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从事法官职业以来,李怡从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坚决抵制各种说情、诱惑和压力,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始终保持一个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累计填报“三个规定” 记录10余条,有效杜绝各类干预司法的不当行为。在检察官、律师眼中她可能是一名比较“挑剔”的法官,因为她对办理的每起案件都做到明察秋毫,敢于纠错纠偏,对案件事实不清、定性争议较大的案件,她耐心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迅速厘清争议焦点,准确掌控庭审节奏、重点。
心中有光绽芳华,朗朗法庭清音传。李怡从事法官职业13年来,始终秉持着“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的信念,用心用情用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温暖阳光洒在每一名人民群众的心间。